关于申报2009年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1-09浏览次数:9033

关于申报2009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 (附件1,以下简称《创新教育计划》)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09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资助工作,现将立项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学习,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对上报项目应合理设计、充分论证并严格筛选,切实按本通知及《创新教育计划》的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资助项目及经费预算
2009年度,我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资助项目类型、经费预算及申报方式具体见下表:
 
序号
计划项目类型
拟资助
项目数
拟资助经费
(万元/项)
经费小计
(万元)
申报方式
1
博士生学术论坛
2
2
4
申请者为学院(中心)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2
研究型课程培训班
4
1.5
6
3
实习基地与产学研
基地建设
5
2
10
4
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
10
1.5
15
教师团队申报
5
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人员研修班
2
5
10
研究生部承办
6
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20
0.5
10
教师个人申报
7
硕士研究生课题研究
50
0.2
10
硕士生团队申报
8
博士研究生课题研究
40
0.3
12
研究生个人申报
9
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
2
10
20
10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
100
0.1
10
11
学术讲座
60
0.1
6
申请者为学院(中心)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12
学科竞赛及奖励
2
2
4
经费预算总额: 117万元
注:①为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对跨专业、跨学院的硕士生团队申报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②第9项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项目,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各选派1名,经费由相关学院和中心自筹;另2名由学校在其他专业的博士生中遴选,经费由学校支付。若无合适人选,则不执行此项目。
③第1、6、7、8、10、11、12项,要求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除参与学校立项竞争外,还须根据学科特点另自行设立相关项目并实施,具体方案每年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本次集中申报项目的办理办法
 
(一)培养单位项目申报办法(博士生学术论坛、研究型课程培训班、研究生实习基地与产学研基地建设)
1.申报时间: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中心)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愿意承担上述项目建设的,请于3月6日前上报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地点:申报材料直接送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3. 材料要求:附件2《培养单位项目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及电子文档。
 
(二)教师课题申报办法(研究生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
1.申报时间: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从事研究生教育的任课教师、导师及教育管理人员愿意参与立项申报的,于3月6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地点:学院(中心)所属人员的申报材料送本单位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集中报送,其他部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可直接报创新办。
3. 材料要求:附件3《教师课题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及电子文档,相关证明材料。
4. 注意:已获过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者不能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三)研究生课题申报办法(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1.申报时间:
(1)研究生于3月6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书(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2)3月7日—3月12日学院组织初评,决定本院推荐予以立项的项目。
(3)3月13日前学院将初评通过的立项申报材料统一上报研究生部。
2.申报地点:立项材料接收人为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3.材料要求:附件4《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含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
4.我校全日制在读脱产博士生(已获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且未结项者除外)均可参与本次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的申报。
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的单位初评可推荐项目数依照各培养单位的07、08级硕士生人数按比例分配至学院,见下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可推荐项目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项
2
哲学院
2项
3
经济学院
4项
4
财税学院
3项
5
金融学院
10项
6
法学院
22项
7
外语学院
1项
8
信息学院
5项
9
工商学院
9项
10
会计学院
8项
11
公管学院
6项
12
公安学院
1项
13
新闻学院
1项
14
知识产权学院
2项
15
安全管理学院
1项
 
(四)学院报送的注意事项
学院报送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申请书的纸质原件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的电子版。
2.学院汇总材料:附件8《学院初审推荐立项项目一览表》原件一份及电子版。
3.本项目不重复资助,已获得我校2008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研究生课题资助且未结项者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再次申报。
 
四、其他项目的申报方法
(一)申报时间
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科竞赛等单项类资助项目,不在本次集中申报,请申请人于项目开展前两周自行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1.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项目申请需提交附件5《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资助申请表》。表格需打字填写、所有签字盖章手续完整。
2.其他单项类资助项目:
(1)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填报附件6《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学院申请举办组织学术讲座的,填报附件7《学术讲座资助申请表》。
(3)学科竞赛及奖励及其他课外活动申请的,需填报附件2《培养单位项目立项申请书》。
(三)资助项目的审批
上述有关项目的申报,各学院在初审时应严格把关,由研究生部有关部门和领导按规定直接审批,其中涉及金额2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分管校长审批。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及本工作通知,严格按规定执行申报程序,提交申报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恕不受理。
2.《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工作通知》及所有申报表已在研究生部网页的“创新人才”中公布,请注意查阅。
3.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工作人员。
研究生部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首义校区中南楼515),电话:88382230,联系人:沈宏。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创新教育计划 中南大研字(2009)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