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的规定,经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单位)初审,校专家组评审,经研究决定,批准财政税务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149个项目作为2009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立项。
法硕中心的项目资助经费由中心自筹,其他项目的资助额度及资助办法依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06浏览次数:3675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的规定,经本人申报,所在学院(单位)初审,校专家组评审,经研究决定,批准财政税务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149个项目作为2009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立项。
法硕中心的项目资助经费由中心自筹,其他项目的资助额度及资助办法依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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