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点导师组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1-05浏览次数:2287

(中南大研字20102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建设,保证导师组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点导师组工作职责与导师组长选聘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导师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经费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各学科点的发展规划、导师组建设需要以及各导师组成员数。

第三条  导师组经费由研究生院每年按照各学位点导师组的布局情况确定,并报财务部统一划拨。每一年度的经费根据学校财务部的预决算可适当调整,具体数额以当年划拨为准。

第四条 导师组经费使用范围为:学科建设、教学研究、业务管理、导师组会议以及其他正当的日常活动开销。

第五条 各学院(中心)应严格依照我校财务制度,对导师组经费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与控制。所发生的费用由导师组长和分管院长分别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六条 各学院(中心)应加强对导师组经费的管理,及时做好开支记录,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率。

各导师组应对经费使用情况写出年度书面报告,通过学院提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对违规者,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