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博管办函[2011]9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
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产业基地,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开拓创新,积极投身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根据《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鄂博管发[2004]3号)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2011年度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湖北境内在站满三个月以上且已经开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湖北省战略性新型产业、支柱产业研究项目(包括子项目),湖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产业基地及有关企业研究项目(包括子项目),湖北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子项目),国防科技重大研究项目(包括子项目),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研究的重点、难点的人文社科项目(包括子项目)等。
二、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分为三个等次。其标准为:一等资助3万元,二等资助2万元,三等资助1万元。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
采取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请表》,准备有关附件材料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照不超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10%的申报数额,组织专家评议,遴选出申报项目,于2011年12月20日前集中将《湖北省博士后科技活动项目申请资助表》(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档及相关附件材料(项目批件、项目合作协议书、博士后进站批件及开题报告等)报送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的办法进行。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要严格按照资助范围、申报数额进行评议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确保按时上报。
湖北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