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27浏览次数:80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和《关于落实“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  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硕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南大政字〔2014〕53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发展,严格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的申硕管理,我校对此项工作实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各学院负责协助落实的原则。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简章、报名与考试审核管理工作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专业简章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发布。其中,各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水平认定课程科目需要修订的,由各学院专业硕士导师组修订后按规定报学位办核定。
  2.同等学力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各学院协助。同等学力人员按专业向各学院报名,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2寸登记照片2张。各学院以“××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名册”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学位办每年组织通过审核的学员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审核工作。
  3.同等学力人员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组织和管理,由各学院配合,原则上每年根据申请专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一至两次在学校的集中考试。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硕考试培训的管理工作
  1.同等学力人员统一水平认定培训课程、授课时数和授课专业教师由各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
  2.具体培训课程的教学辅导和考试培训,由各学院专业硕士导师组负责安排落实。
  3.学院须与每位学员签订“××专业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培训合同”(并附培养方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该合同与附件均应报校财务部和研究生院备案。
  4.全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者,可申请领取同等学力申硕课程结业证。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硕的学位论文管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切实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纳入双盲评审范围。盲审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20%。
  3.同等学力人员申硕论文未能通过复制比检测、盲审或论文答辩者,按学校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重新撰写,并重新申请参加检测、盲审和论文答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