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博士、硕士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卫瑾发布时间:2019-07-04浏览次数:219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9半年拟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815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查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拟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抽查审核,并报备学位办。

(二)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进行毕业资格审核。

(三)根据学校规定,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九条、《关于修订博士毕业资格科研成果认定的通知》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留学生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相应的学术科研要求。

(四)拟毕业学生未达到以上第2点和第3点要求,需填写承诺书(附件6)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学位论文审核环节。

二、毕业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提交科研材料。需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于93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纸质版)交于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资格审查表》(附件3),经学院审议通过后,96日前将审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博士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所需科研材料(纸质版)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请通过OA发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卫瑾。

(三)学位办所需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的电子版同时送一份至培养办。

三、提前毕业资格审查

研究生毕业资格达到上述文件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要求,可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4),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3日前交于学院,学院于96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延期手续办理

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年限超过三年(专业硕士超过二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超过六年须填写延期申请表(附件5),将此表(一式三份)和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延期毕业申请手续,延期申请截止日期为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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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