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中心:
为了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凡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可从研究生院网页导师工作栏目下载, )规定条件者,均可申报。
外单位专家申请在我校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应提供《遴选办法》规定的科研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职称、学术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二、工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申请合作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交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2、导师组长组织3—5名导师组成员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效果进行全面评价,通过后提交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 各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导师组评审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为有效,同意者不少于三分之二与会委员的为通过。
4、学院将审议通过的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统一填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报导师工作办公室。
5.校学位委员会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委员同意者为通过,由校务会决定是否聘任。
学校将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发文公布。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日期为5月4日—5月16日,
2.6月1日前各培养单位学评分委员会完成审核、复议,申报材料6月4日交研究生院导师工作办公室。
附件:
1.《申请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兼职)简况表》
2.《申请合作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校内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4.《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5.《校外合作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导师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