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2012级硕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本人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张学超等15名2012级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一年(附件)。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于2013年5月份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复学申请,以便学校安排办理入学手续。
特此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15浏览次数:7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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