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关于2012年度研究生课题立项经费报销办法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0浏览次数:5353

 

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2012年度立项的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不包括自筹经费项目)的立项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具体报销工作开始时间需等相关部门通知。现就报销办法先行说明如下:

(一)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

1. 票据金额:一次性报清,硕士生500/项,博士生2000/项;

2.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

3. 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

(二)硕士生按班级为单位办理报销:

1. 行政班负责人收集整理好本班全部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报销单》,核对《报销单》与票面金额准确无误;

2. 行政班负责人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3. 行政班负责人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各学院有对应报账窗口)报销并领现金;

4.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本班各项目责任人。

(三)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1. 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2. 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各学院有对应报账窗口)报销并领现金;

3.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

 

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报销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