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本次经批准结项的2012年度立项的研究生项目(含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不包括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项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现就报销办法说明如下:
(一)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
1. 票据金额:一次性报清,单项报销金额以各学院《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为准;
2.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等;
3. 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
(二)硕士生按班级为单位办理报销:
1. 行政班负责人收集整理好本班全部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报销单》,核对《报销单》与票面金额准确无误;
2. 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的报销人信息及报销金额,核对无误后由行政班负责报销人在《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3. 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行政班负责人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4. 行政班负责人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部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现金;
5.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本班各项目责任人。
(三)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1. 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
2. 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的报销人信息及报销金额,核对无误后由报销人在《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2. 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现金;
3.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
经费报销时间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