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结项、立项经费报销办法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1594

 

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本次经批准结项、立项的“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项目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现就报销办法说明如下:

(一)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

1. 票据金额:一次性报清。

1)结项项目:硕士生1200/项,博士生4000/项;

2)立项项目:硕士生900/项,博士生3000/.

2.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

3. 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

(二)硕士生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

1. 项目责任人核对本人《报销单》与票据金额准确无误;

2. 研究生工作秘书核对《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上的报销人及报销金额;核对无误后由报销人在《结项资助经费领用登记表》上签名登记、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字,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3. 项目负责人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部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现金;

4.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各项目责任人。

(三)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1. 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专项经费本,由本人导师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2. 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经费。

 

项目通知书、项目专项经费本发放到学院,报销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报销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