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相关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中南大研字〔2009〕3号文)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文)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的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设置
1.2014年度,我校“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资助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计划项目类型 |
拟资助 项目数 |
拟资助经费② (万元/项) |
经费小计 (万元) |
申报时间 | |
1 |
课题 研究生 |
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
200① |
0.15 |
30 |
3月3日申报材料提交到学院 |
2 |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 |
80 |
0.4 |
32 |
注:①对所指导硕士生获得了2013年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学校奖励性增拨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指标1个(待省学位办正式下文后,通知各学院)。
②确定立项的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民商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的研究生课题的建设经费,除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经费予以全额资助外,本学科(基地)的建设经费应拨付等额配套经费。
2.研究生课题立项指标。
研究生院根据各培养单位2013级研究生数,按比例将课题指标分配到各学院(中心)。指标分配方案见下表:
序号 |
学院 |
硕士生课题指标数 |
博士生课题指标数 |
1 |
哲学院 |
4 |
4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0 |
3 |
经济学院 |
9 |
10 |
4 |
财税学院* |
7 |
7 |
5 |
金融学院* |
29 |
8 |
6 |
法学院* |
34 |
15 |
7 |
外国语学院 |
5 |
0 |
8 |
工商学院 |
25 |
13 |
9 |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
24 |
7 |
10 |
公管学院 |
20 |
6 |
11 |
新闻学院 |
3 |
0 |
12 |
知识产权学院* |
3 |
4 |
13 |
刑事司法学院 |
8 |
4 |
14 |
统计与数学学院 |
6 |
3 |
15 |
信息与安全管理学院 |
4 |
0 |
16 |
法硕中心 |
16 |
0 |
合计 |
200 |
81 |
注:*在完成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的基础上,我校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等额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一立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4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1.3月3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4.3月20日前学院(中心)上报《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一)经费拨付额度调整的集中说明
2014年度的研究生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30%,结项审查通过拨付50%,具体数额见立项通知书。
(二)其他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的经费本,经费本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经费本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单位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4.2014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5. 2014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5年3月启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3
0
12
知识产权学院*
3
4
13
刑事司法学院
8
4
14
统计与数学学院
6
3
15
信息与安全管理学院
4
0
16
法硕中心
16
0
合计
200
81
注:*在完成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的基础上,我校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等额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一立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4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1.3月3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4.3月20日前学院(中心)上报《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一)经费拨付额度调整的集中说明
2014年度的研究生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30%,结项审查通过拨付50%,具体数额见立项通知书。
(二)其他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的经费本,经费本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经费本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单位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4.2014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5. 2014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5年3月启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3
0
12
知识产权学院*
3
4
13
刑事司法学院
8
4
14
统计与数学学院
6
3
15
信息与安全管理学院
4
0
16
法硕中心
16
0
合计
200
81
注:*在完成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的基础上,我校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等额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一立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4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1.3月3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4.3月20日前学院(中心)上报《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一)经费拨付额度调整的集中说明
2014年度的研究生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30%,结项审查通过拨付50%,具体数额见立项通知书。
(二)其他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的经费本,经费本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经费本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单位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4.2014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5. 2014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5年3月启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3
0
12
知识产权学院*
3
4
13
刑事司法学院
8
4
14
统计与数学学院
6
3
15
信息与安全管理学院
4
0
16
法硕中心
16
0
合计
200
81
注:*在完成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的基础上,我校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等额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一立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4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1.3月3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4.3月20日前学院(中心)上报《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一)经费拨付额度调整的集中说明
2014年度的研究生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30%,结项审查通过拨付50%,具体数额见立项通知书。
(二)其他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的经费本,经费本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经费本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单位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4.2014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5. 2014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5年3月启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3
0
12
知识产权学院*
3
4
13
刑事司法学院
8
4
14
统计与数学学院
6
3
15
信息与安全管理学院
4
0
16
法硕中心
16
0
合计
200
81
注:*在完成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的基础上,我校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等额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一立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4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1.3月3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4.3月20日前学院(中心)上报《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一)经费拨付额度调整的集中说明
2014年度的研究生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30%,结项审查通过拨付50%,具体数额见立项通知书。
(二)其他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的经费本,经费本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经费本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单位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4.2014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5. 2014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5年3月启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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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知识产权学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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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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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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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信息与安全管理学院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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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中心
16
0
合计
200
81
注:*在完成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的基础上,我校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基地所在学院可以根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数等额设置自筹经费项目,由学校统一立项。
二、项目的确定
各学院依据学校分配的指标最终确定本院的2014年度“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 、“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项目并依照《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一)研究生课题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仅限我校2013级全日制脱产在校就读的硕士生(含各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生(以本人档案在校为准)参与申报。每个课题设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本年度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立项课题的研究生一般不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
2.立项项目应有创新的内容、明确的目的、较好的实施条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3.提倡博士生结合本人导师在研科研课题的子项目申报立项。硕士生项目鼓励学科的交叉与融合,鼓励硕士生跨学院、跨专业组队申报。
4.为扩大项目受益面,所有已获得过研究生课题资助的项目责任人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新的资助项目;与已获资助课题雷同或近似的不予立项。
(二)立项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课题实行网上申报。
1.3月3日前申报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生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立项申报须附已公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版文档。
2.各学院进行立项评审。各学院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开展项目申报人资格审核并进行雷同项目检查。学院专家组按学校分配的指标数,依照管理文件规定的立项程序最终确定本院的各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3.
4.3月20日前学院(中心)上报《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项目一览表》(附件2)纸质签章件及电子版到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汇总立项项目并发文,安排立项经费划拨。
三、注意事项
(一)经费拨付额度调整的集中说明
2014年度的研究生课题项目资助经费分三次拨付:立项后拨付20%,中期检查通过拨付30%,结项审查通过拨付50%,具体数额见立项通知书。
(二)其他
1.申报前请进入研究生院网页“创新教育”专栏认真阅读《资助管理办法》、《创新教育计划》及专项工作通知。
2.研究生课题的项目拨款方式:(1)全部资助经费以学院为单位设立专项经费的经费本,经费本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管理并负责审批开支。(2)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①图书资料费;②国内调研的差旅费用;③复印、打印费;④成果出版的版面费。(3)由立项研究生(即项目责任人)凭经费本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部报销。各单位应注意经费执行效率,及时完成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
4.2014年“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主要由各学院(中心)承担。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5. 2014年立项项目的结项工作预计在2015年3月启动。
研究生院
二○一四年一月八日
附件1:2014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简介(研究生课题)
附件2:2014年度XX学院确定立项“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