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博导讲堂”第五十八讲预告:法律的经济分析——以经济法为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1695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学术水平、活跃校园文化,宣传专家、学者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观点,突显“博导”的学术贡献,我校已启动“文澜博导讲堂”。第58讲将由我校法学院刘大洪教授主讲,主题是“法律的经济分析——以经济法为例”,现将“第58讲”内容公布如下:

  题:法律的经济分析——以经济法为例

主讲人: 刘大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地点:文治楼六楼会议室

讲座时间:2014325 (周二)190021:00

主讲人简介:

刘大洪,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经济学院法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建设示范院(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1994年破格晋升为经济法学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经济法学教授。历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研究生部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党委书记、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

主要从事经济法、企业公司法、法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主持教育领域的公权和私权关系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规范市场秩序法律问题研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10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36部。近期著作、教材代表作有《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独著,2003年第1版,2008年第2版)、《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合著)、《反不正当竞争法》(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6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摘。因其对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被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评为"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一笔笔浓墨重彩"的中青年学者之一。(参见李昌麒:《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论的贡献》)。学术历程以《在经济与法的交点上:记刘大洪教授》为题收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编写的《海阔天高中国经济法(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第一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001年被美国孟菲斯大学邀请,出席了在美国举行的中美法学教育研讨会2002年赴台湾、香港、澳门作学术交流;2004年赴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希腊作学术交流;2007年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作学术交流。相继受聘为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顾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石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08年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 先后被《中国百科学者传略》、《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作为名人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