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学术水平、活跃校园文化,宣传专家、学者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观点,突显“博导”的学术贡献,我校已启动“文澜博导讲堂”。第58讲将由我校法学院刘大洪教授主讲,主题是“法律的经济分析——以经济法为例”,现将“第58讲”内容公布如下:
主 题:法律的经济分析——以经济法为例
主讲人: 刘大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地点:文治楼六楼会议室
讲座时间:2014年3月25日 (周二)19:00—21:00
主讲人简介:
刘大洪,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经济学院法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建设示范院(校)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1994年破格晋升为经济法学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经济法学教授。历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副处长、研究生部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部党委书记、校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
主要从事经济法、企业公司法、法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主持 “教育领域的公权和私权关系研究”、“中国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规范市场秩序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等10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研究。获司法部、国家工商总局、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6项;出版著作、教材、工具书36部。近期著作、教材代表作有《法经济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研究》(独著,2003年第1版,2008年第2版)、《企业法律制度研究》(合著)、《反不正当竞争法》(主编,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家》、《现代法学》等法学权威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6篇,文章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登或全文转摘。因其对经济法的经济分析,被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评为"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一笔笔浓墨重彩"的中青年学者之一。(参见李昌麒:《发展与创新:经济法的方法、路径与视域——我国中青年学者对经济法的理论的贡献》)。学术历程以《在经济与法的交点上:记刘大洪教授》为题收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编写的《海阔天高—中国经济法(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第一辑)》(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001年被美国孟菲斯大学邀请,出席了在美国举行的“中美法学教育研讨会”;2002年赴台湾、香港、澳门作学术交流;2004年赴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希腊作学术交流;2007年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作学术交流。相继受聘为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顾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黄石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08年被科技部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 先后被《中国百科学者传略》、《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作为名人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