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博导讲堂”第五十七讲圆满完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941

 

2014320晚,“文澜博导讲坛”第五十七讲在文泓楼一楼报告厅如期开讲。我校教务部部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仁山教授以“中国参与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构建的几个重大问题”为题,从国际民商事新秩序建立的研究背景和建立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的几个重大问题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德淼教授主持,法学院国际法系博士生导师徐伟功教授担任点评人。国际法研究生、博士生及其他学生二百余人到场聆听。  

刘仁山教授在学生时代就一直关注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构建的问题。尽管我国国际私法学者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提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构建的问题,但对国际民商事新秩序的基本界定一直未能做深入探讨。刘仁山教授认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是相对于国际民商事旧秩序而言的,其构建时间大致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际社会为改变国际民商事旧秩序的无序性、封闭性、僵化性和不平等性而开始构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刘仁山教授还从历史纬度、空间纬度以及国际社会纬度具体分析了国际民商事旧秩序产生发展以及向国际民商事新秩序转换的过程。在构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过程中,刘仁山教授提出了其基本的价值诉求,即公平价值、正义价值、效率价值等,其构建的内在原因是国际社会全球整体意识的增强和平等保护的深入,其原动力在于国际民商事私人主体从事国际民商事活动的内在要求,各主权国家以及相关国际组织起到了重要作用。刘仁山教授指出研究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构建问题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可以为国际民商事务搭建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   

  

随后,刘仁山教授指出中国在构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活动中应起到重要作用。刘教授认为中国应高度重视以下三个问题:其一,中国应当坚持走独立的国际私法法典化道路。刘仁山教授深入剖析了中国走国际私法法典化道路的背景、原因,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得出中国应当坚持走国际私法法典化道路的结论,促进国际民商事新秩序的建立。其二,中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民商事新秩序的治理。刘仁山教授采取举例的方法,着重探讨了中国应积极参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各项立法活动,变被动为主动。其三,应从中国文化中发掘国际私法的机理,注重中国国际私法养成意识的培养。刘仁山教授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如“王道精神”、“礼运大同”等思想均可为国际民商事新秩序提供构建基础。最后,刘仁山教授用台湾地区陆委会负责人王郁琦的话结尾:“中国人要共同担负振兴中华文化的责任,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徐伟功教授对刘教授演讲内容的宏观图景的构建、社会责任感及国际国内立法的有关方面进行了深入精彩的点评,并与刘教授进行探讨,张德淼教授做了最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