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术水平,活跃校园文化,宣传专家、学者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观点,突显“博导”的学术贡献,由研究生院主办、我院承办的“文澜博导讲堂”第八十讲暨“刑走中南”系列学术讲座于5月13日晚7点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教育部教育装备协调中心主任、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工作室首席专家、我院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徐立教授应邀回校,用亲切的天门乡音为全校各专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开展了一场以“我国法学博士教育路径探索”为主题的讲座。
徐立教授在充分肯定了我国法学博士教育在特定时期为我国的民主法治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的同时,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进程的加快,对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法学博士的培养路径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露。主要是培养模式老套,专业分化严重,学术视野狭小,评价机制僵化等问题窒息了研究者的创新能力。
徐教授紧接着提出法学博士教育应遵循“从博到渊,渊博并重”的教育路径。首先,法学博士教育的路径应从“ 博” 到“渊”。专业化的精深研究不能够脱离整个知识网而孤立地存在,而是靠整个知识网中的非专业化的知识来支援、启发、撑起、对举、凝视和反思平衡的。法学研究,同所有社会科学的学科研究一样,都不能囿于专业之限,孤芳自赏和作茧自缚,这是学术研究的死亡路径。其次,法学博士教育应当“渊、博”并重,学术阅读和研究要处理好“渊”和“博”的关系,不能够厚此薄彼,而是要发挥两者结合的最大效应。在徐教授看来,“研究精”而“阅读广”的人方可称为“博士”。
最后,徐教授从人才选拔的角度强调了法学天分对于法学博士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法学博士是法学研究的高层次人才,其创新能力既来自他的勤奋,也来自他的天分。不同的学生在同样的老师的指导下,读同样一本书,甚至一样勤奋,但对这本书的理解不一样,写出关于此书的论文的质量大相径庭,原因在于他们的法学天分也是大相径庭的。并且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惟有经过天赋很高的法律人才能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案。
在讲座的最后半小时提问环节里,同学们就自己对法学博士的看法和疑惑踊跃发言、积极提问,徐教授一一为他们作出了鞭辟入里、细致入微的解答,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