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所在学院评审,拟同意潘雅茹等人的322个2014年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立项(见附件1)。其中部分项目,需根据学校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选题及内容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完成的《专家修改意见单》(见附件2)需在5月26日前反馈到所在学院,学院5月28日前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包括附件3《汇总表》及全部《意见修改单》),逾期未上报者,视为放弃立项。
各项目意见修改单附后,各拟立项项目负责人自行下载打印填报。专家修改意见为“无”的项目,不需填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