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博导讲堂”第八十五讲预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制度与方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6浏览次数:1262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学术水平、活跃校园文化,宣传专家、学者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观点,突显“博导”的学术贡献,我校已启动“文澜博导讲堂”.85讲将由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徐汉明教授主讲,主题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制度与方法”,现将“第85讲”内容公布如下:

主 题: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制度与方法

主讲人:徐汉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 间:2014526日(周一)晚上19:00

地 点:(文泓楼)一楼报告厅

主讲人介绍:

徐汉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博士,师从中国发展经济学之父张培刚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首席专家,兼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土地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首届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一级高级检察官,湖北省高级专家协会会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师资库入库人选,国际检察官协会、亚太地区法律协会会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中国刑法学会、中国诉讼法学会及检察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检察学研究会会长,湖北省检察官文联主席,湖北省科技法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检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八届、第九届省纪委委员,湖北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

徐汉明教授长期致力于社会管理法治建设、诉讼法学、检察学、刑事法学、土地公有产权制度创新理论、土地权利制度等领域的研究,至今出版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200余篇。在社会管理法治建设研究方面,参与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法律保障”重大调研课题,担任调研报告起草组组长,《关于全面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调研报告》,胡锦涛同志于2012418日听取了调研小组的汇报,调研成果被党的十八大报告部分吸收采纳;《关于完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法律制度体系的几个问题》作为调研报告的附件上报中央,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重要批示。《关于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几个问题》获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训秋同志重要批示。主持并完成湖北省委、省政协下达的湖北城乡社区治理、湖北省社区矫正、食品安全法和社会发育4个重大课题,提出社区矫正条例、湖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个专家建议稿、4个研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先后以《决策参考》、《参阅件》、《专题报告》、《议政建言》形式刊发,2次直报中央办公厅,2个专家建议稿被省人大、省政府采用,并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社会发育课题获评优秀;湖北省政协主席杨松同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同志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在《管理世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国法学》、《法学评论》、《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权威、核心期刊发表了多篇高质量论文。

在土地公有产权制度创新研究方面,负责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业和农民问题的基本观点研究”子课题,担任该课题组首席专家,出版课题成果《马恩“丹麦模式”中国化之路——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新论》、《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改革》4部专著,其中《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一书于2004年被中央办公厅列入当年中央政治局必读书目。在《管理世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经济评论》、《法学评论》等权威核心期刊报章发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实施中的民意考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基于武汉市江夏区实地调研的思考》、《论公有产权的新模式——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等论文50余篇,其中《创新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在法学研究领域。主持中央筹备十八届四中全会委托中国法学会攻关研究“加快法治中国建设”重大课题子课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成“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咨询报告上报中央决策;《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发育模式构建的法治路径》被教育部社科司采纳并评为优秀稿件;主持和参与中央关于“检察保障体制改革研究”,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诉讼检察监督效力研究”、“检察一体化研究”、“中国民事法律监督程序研究”、“ 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研究”等10余个国家级重点检察研究课题,提出的人民监督员、量刑建议、非法证据排除、检察职权配置、检察文化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九个区分”等建议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提出政法经费均等化保障等设想引起中央重视,提出分类保障的建议被财政部采纳,推动了政法(检察)保障理论体系的发展。提出的检察业务费保障范围及管理办法、检察机关“两房”建设标准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纳。出版《转型社会法律监督:理念、制度与方法》(一、二、三、四部)、《公诉与刑事法律监督前沿问题研究》、《中国当代检察文化研究》、《检务保障理论与应用研究》、《中国民事法律监督程序研究》(合著)、《中国现代司法(检察)保障体制改革研究》(合著),在新华社《内参选编》、《法学评论》、《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人民检察》、《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论文74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转载;涉及刑事法律研究方面,主持全国人大“反洗钱立法研究”课题,提出的反洗钱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采纳;出版《经济犯罪新论》、《刑法新罪名通论》(合著)、《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合著)、《中国反洗钱法研究》等著作,在《法学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人民检察》发表论文27篇;涉及完善惩防腐败立法研究方面,参与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研究”重大调研课题,担任调研报告起草组组长,完成《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研究》,胡锦涛同志于2007113日听取了调研小组的汇报,调研成果分别被党的十七大报告部分吸收采纳;《关于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调研报告》、《关于完善惩治腐败犯罪法律制度情况》、《关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情况》作为调研报告的附件上报中央,获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同志重要批示;在《中国法学》、《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法学评论》、《中国刑事法杂志》、《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人民检察》发表论文数十篇,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

徐汉明教授的研究成果曾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其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社会发育模式构建的法治路径》获2013年教育部优秀专家建议稿;《关于职务犯罪侦查创新的思考》获第四届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奖三等奖;《中国反洗钱立法研究》获第七届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奖三等奖;《经济犯罪新论》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图书奖优秀奖;《中国当代检察制度的特色及其优越性》获“检察理论与实践30年征文”活动一等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影响及对策》获第三届全国民事行政检察理论研讨会一等奖;《论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置之合理性》获第五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获2000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三等奖;《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根据、特征与功效》获2006年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侦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践与理论透视》获200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评比一等奖;《检察文化建设:理念更新与实践创新》获2011年度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中国梦”引领检察文化建设创新》获第二届中国检察文化论坛特别奖;《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获中国法学会中国诚信法制保障论坛三等奖;《国际商业贿赂立法及其借鉴》获中国法学会“马克昌杯”全国优秀刑法论文(2006—2011)二等奖;《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廉洁政治建设》获2014年度中共湖北省委决策支持工作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反洗钱法研究》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七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侦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理论透视》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四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获湖北省委2011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制度创新与惩防腐败问题研究》获湖北省委2010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检察保障体制改革调研报告》获湖北省委2008年度全省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我国产权制度的重构、调整与规范》获全省政法调研成果二等奖;《法治湖北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研究》获第六届法治湖北论坛一等奖;《当前我国腐败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治理》获第二届法治湖北论坛一等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