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2014年度立项的教工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的立项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现就领用办法说明如下:
一、教工项目立项经费领用办法
教工项目包括融通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精品课程及教程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学习与科研创新团队、课堂教学创新项目等。根据学校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已为每个项目制作了专项经费本。
学院(中心)的项目负责人请到所属学院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领取经费本。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项目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经费的开支。项目负责人凭经费本及正规票据报销项目建设经费。
二、研究生课题立项经费领用办法
研究生课题包括指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和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其中学科自筹经费项目的经费由学院安排,不在此说明之列。学校资助项目的报销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填报:
1.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① 票据金额:一次性报清,硕士生300元/项,博士生800元/项;②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
2.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
(二)硕士生按班级为单位办理报销:
1.行政班负责人收集整理好本班全部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报销单》,核对《报销单》与票面金额准确无误;
2.行政班负责人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3.行政班负责人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有对应报账窗口)报销并领现金;
4.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本班各项目责任人。
(三)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1.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2.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各学院有对应报账窗口)报销并领现金;
3.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课题立项经费报销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
三、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请注意经费执行进度,按时完成经费报销,根据财务要求已拨付经费必须在拨款年度内报销完毕。
3.项目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1)图书资料费;(2)国内调查研究的差旅费用(注:国际差旅费不能开支);(3)计算机耗材购置费;(4)成果打印费;(5)其他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费用。
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本课题科研无关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