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年度 “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结项经费报销的工作通知
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本次参与2014年度结项验收且达到结项条件的“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和“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的结项资助经费报告已报送财务部上账,目前已可以办理报销手续。现就结项经费的报销办法说明如下:
研究生课题包括指博士生科研创新课题和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其中学科自筹经费项目的经费由学院安排,不在此说明之列。学校资助项目的报销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报:
⑴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① 票据金额以附件信息为准:一次性报清;②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具体以财务部报账科要求为准。
⑵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
2.硕士生按班级为单位办理报销:
⑴行政班负责人收集整理好本班全部立项项目的《专项经费报销单》,核对《报销单》与票面金额准确无误;
⑵行政班负责人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⑶行政班负责人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有对应报账窗口)报销并领现金;
⑷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本班各项目责任人。
3.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⑴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找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⑵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各学院有对应报账窗口)报销并领现金;
⑶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
研究生课题立项经费报销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
4.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项目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经费的开支。
项目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1)图书资料费;(2)国内调查研究的差旅费用(注:国际差旅费不能开支);(3)计算机耗材购置费;(4)成果打印费;(5)其他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费用。
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本课题科研无关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其他参与本次结项的教工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尚未完成,稍后通知。
附件:2014年度“研究生实践与科研创新课题”结项经费明细表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