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专家评议,拟对参加本次结项审查的法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106个“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教工项目分别予以结项、延期及终止项目处理。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相关规定,对结项审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7月7—11日)。
意见受理部门: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386256
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7浏览次数:1494
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专家评议,拟对参加本次结项审查的法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106个“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教工项目分别予以结项、延期及终止项目处理。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相关规定,对结项审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7月7—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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