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为做好放假前后的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1日(周三)、10月2日(周四)、10月3日(周五)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课程不上不补,10月4日(周六)、10月5日(周日)正常公休,10月6日(周一)、10月7日(周二)为调休。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