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博导讲堂”第一一二讲成功举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0浏览次数:273

7月8日,我校副校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小君教授开讲“文澜博导讲堂”,以“物权立法与改革开放”为题做了两个多小时的精辟阐释。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担当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来自法学院、知识产权等学院的近百位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聆听了讲座。

本次博导讲堂,陈小君教授重点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物权立法的历史发展层面进行全面阐述与分析。

讲座伊始,陈教授解释到,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物权立法不仅需要更新物权立法理念,更要实现制度创新。这些需要从我国物权立法的历史和物权立法的规律中获取资源和经验。

关于物权立法,陈教授从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民法通则》的实施与新世纪《物权法》的出台入手系统地讲授了我国物权立法的思想变迁与制度更迭。随后,陈教授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促进市场交易安全和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角度阐述了《物权法》中物权法定、用益物权等原则和制度。

   讲座最后,陈教授与到场的同学就担保物权、《物权法》司法解释的制定等问题进行了精彩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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