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级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次数:2875

各硕士培养单位及全体201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13级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在完成培养计划、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注重提高培养效率,允许已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一年毕业。办理优秀硕士生提前毕业的工作原则为: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择优推荐。

 二、提前毕业的条件

1.申请提前毕业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读期间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一次以上。

2.申请人为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本科专业背景与硕士阶段所学专业相近,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好。

3.申请人已修读的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已取得的实践与创新培养学分≥10学分。

4.申请人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申请截止日前两年内,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三类权威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5.申请人已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的答辩,且指导教师和导师组同意其提前毕业。

三、办理提前毕业的工作程序

1.申请人应于2014324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②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③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

④实践与创新培养学分表一份;

⑤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⑥其他获奖成果等。

2.各导师组对申请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就申请人是否具备提前毕业的条件进行全面评议,并由导师组负责人签署评议意见。

3.学院收到学科导师组的评议意见后,进行初审工作,出具同意推荐的意见,于2014327前,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核并报分管校长批准。提前毕业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接受监督。

5.批准提前毕业学生持相关证明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doc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与实践学分汇总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