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课题立项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现就领用办法说明如下:
一、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立项项目经费资助情况
(一)教工及培养单位项目
1. 资助项目情况
本次资助教工项目共6大类62项。(1)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30项,每项资助总额5000元,本次立项拨款50%, 2500元;(2) 精品课程及精品教材建设项目5项,每项资助总额15000元,本次立项拨款50%, 7500元;(3)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10项,每项资助总额20000元,本次立项拨款50%, 10000元;(4)研究生课堂教学创新项目10项,每项资助总额20000元,本次拨款20000元;(5)融通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5项,博导项目每项资助总额15000元,本次拨款50%,7500元,硕导项目每项资助总额10000元,本次拨款50%,5000元;(6)研究生学习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2项,每项资助总额10000元,本次拨款50%,5000元。
本次资助单位培养项目共2类11项。单位培养项目5项,共计170000元;研究生院委托项目6项,共计50000元。
2. 资助经费发放及使用方式
(1)每个项目分别建立项目编号。由项目责任人凭项目编号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到财务处报销。
(2)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项目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经费的审批开支。
(3)请项目负责人通过本人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编号及资助情况。
(二)研究生项目
1.资助项目情况
本次资助研究生项目共394项,其中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85项,每项资助总额4000元,本次立项拨款50%,2000元;其中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309项,每项资助总额2000元,本次立项拨款50%,1000元。
2.资助经费发放及使用方式
(1)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建立博士生项目编号、硕士生项目编号。
(2)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该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本学院研究生项目的经费审批开支。
(3)各立项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凭本学院立项编号及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1),经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4)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通过本人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项目编号及资助情况。
二、项目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
1.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经费分为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学校研究生创新教育经费两部分,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拨款对象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年龄截止当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经费从学校研究生创新教育经费拨付。
2.基本科研业务费与研究生创新教育经费可开支项目包括(1)图书资料费;(2)国内调查研究的差旅费用(注:国际差旅费不能开支);(3)低值耗材购置费;(4)复印打印费;(5)专家咨询费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费用。
3.比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本课题科研无关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经费报销期限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本次研究生、教工项目的资助经费需于2015年9月30日前使用完毕,培养单位项目资助经费需于2015年11月30日前使用完毕,否则,未报销资金由学校统一收回(详见课题立项通知书)。
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