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10月21日校务会议决定,现就本次工作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2015年新增博导资格指标按每个二级学科点分配一个,共41个(详见“附件3:申报学科、专业代码与名称”)。近两年新增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点(含新自设学科点)和连续三届未招收博士生的博士点不新增博导岗位(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15号第二十五条,后简称《办法》)。各二级学科指标严格按照上述标准,不得打通使用。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者(简称“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按照《办法》等文件严格执行。
2.《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中“近5年来”的期间,在本次遴选工作中系指“2010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3.在课题认定中,“申请者应有主持的科研课题”应为近五年获得,且未超过合同约定时间结项的在研课题。
三、评审的组织机构、程序与指标分配
按照《办法》第三章之规定,设立评审组织机构和执行遴选程序。
1.学校成立2015年博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灿明
成员:张中华 齐文远 王文贵 王建鸿 姚 莉 陈 明
2.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分别成立2015年博导评审委员会和博导遴选资格审查委员会。
上述三机构的博导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3.本次博导遴选工作共设立七个学科评议委员会,各学科评议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办公室联系人及新增博导资格指标数如下:
(1)哲学评议委员会主席:刘可风;副主席:王雨辰;办公室联系人:陈春英;新增博导资格指标1个。
(2)理论经济学评议委员会主席:朱延福;副主席:邹进文;办公室联系人:俞凡;新增博导资格指标7个。
(3)应用经济学评议委员会主席:朱新蓉;副主席:陈志勇、宋清华、陈池波;办公室联系人:杨柳、杨梅、罗尚秀;新增博导资格指标10个(不含数量经济学)。
(4)法学评议委员会主席:方世荣;副主席:徐涤宇、胡向阳、曹新明;办公室联系人:胡亚飞、彭倩、吉宇;新增博导资格指标11个。
(5)工商管理评议委员会主席:唐国平;副主席:任剑新、张龙平;办公室联系人:罗尚秀、董丽华;新增博导资格指标7个。
(6)公共管理评议委员会主席:赵曼;副主席:丁士军;办公室联系人:王小朋;新增博导资格指标3个。
(7)统计学评议委员会主席:赵新泉;副主席:张虎;办公室联系人:侍夏芳;新增博导资格指标2个(含数量经济学)。
所在学院没有博士点的,申请者可按照上述一级学科评议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数量经济学的,由统计学评议委员会负责评审。
四、申报办法及要求
1.相关程序详见文件。对于符合《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的副教授申请者,需提供不少于一个课时的全外文授课视频,并且视频文件能够被常见播放软件读取。
2.合作博导的申报与本次校内博导遴选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申报条件与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聘任办法》(中南大研字〔2010〕14号)的规定执行。
五、工作日程安排
1.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期间进行个人申报。
2.各学科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在2015年11月2日(周一)下午17:00时前将申报者相关材料汇总后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博导遴选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203室)。
3.2015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博导遴选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4.2015年11月27日前,各学科评议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初评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5.
6.2015年12月上旬,博导评委会对学科评议委员会推荐的博导候选人进行复评,并将结果公示一个月。
6.2016年1月,博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导评委会复评结果进行最终审定。
六、申诉、投诉与处理
详见《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一条。
校博导遴选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