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宋昀宜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6934

  主要任务:学位办公室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展学位点审核、建设和管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业学位授权点水平评估、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管理评估、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组织服务、导师队伍建设、导师指导水平提升、服务于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其他相关事务工作。其职责如下:

  1.负责我校导师与学位管理规章制度的起草修订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湖北省等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推动导师与学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组织新增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积极回应了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学校办学定位,优化学位点布局,调整人才培养类型结构,为我校高层次高质量人才培养夯实基础。

  3.组织现有学位授权点的水平评估和合格评估工作。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框架》的要求,统筹推动学位点建设的内涵式发展。

  4.负责组织导师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专兼职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和服务,规范导师岗位设置,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学校、学院、导师组三级培训机制,持续提升导师指导水平。

  5.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工作。强化导师到思政教育和人才培养第一线,逐步建立导师指导正面、负面清单,定期考核,加强监督,强化问责,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挖掘、总结和宣传优秀导师团队和优秀导师立德树人的先进事迹。落实好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研究生学位论文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按时组织各培养单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评阅、答辩和答辩后强制修改等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全链条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全校博士、硕士(含同等学力人员等)、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学校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数据核查,信息报送、学位证书发放等工作。

  8.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包括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组织、会议材料及学位工作纪要,参与毕业典礼事宜,负责为毕业生购置学位服和学位证。

  9.组织各单位开展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优秀学位论文申报与评审工作。

  10.完成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向管理部门报送学位论文,配合上级管理部门为校友提供学位认证等相关工作。

  11.完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12.完成学校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27-88386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