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本栏目遵循立德树人主线,聚焦学校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的成功经验,搭建起我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风采展示与育人经验交流分享的平台,以促进导师间的工作交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胡向阳:立德树人,育人为本
一、立德树人之内涵
从德字拆开来看,即:做人要行得正、心要正,修善品尚,以德为辙,是做人行正的高规。
据《左传》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立德”,即树立高尚的道德;“立功”,即为国为民建立功绩;“立言”,即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言论。“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彰显了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价值追求,是为人处世的最高境界,而立德居于人生三不朽之首,是为人的根本。
“树人”即培养、造就人才。《管子·权修》载“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道出了人才培养的不易。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对“德”和“才”之间的关系曾有精辟的分析。他说德和才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在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如果很聪明,我们一般都习惯地认为这个人道德品质高尚。就算在今天,我们夸一个小孩,从来不说这个小孩子很老实,而是夸他很聪明。司马光说这是天大的误会,事实上一个聪明的人,很可能是一个品质低劣的恶棍;而一个道德品质高尚的人,很可能是一个智力平平的人。
德才兼备固然是一种理想状态,但二者兼得的人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宁肯任用有德无才的人,也不能选用有才无德的人。因为,以工具理论性为标志的“智力”一旦掌握在坏人手里,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将是巨大的,相反,那些智力水平一般的人,如果想做坏事,破坏性也是很小的。
二、研究生培养中立德树人之必须
(一)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本源
我国近代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曾说过:“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这是人才培养的辩证法。即教育的根本是培养人,真正的教育之道,在于树人;而树人之本,在于立德铸魂。
作为一种教育理念,立德树人就是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有大德、大智、大能,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具体而言,我们应该培养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尊重和传承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同时也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胸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立德树人是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使命
与其它阶段的国民教育相比,真正“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中的最高层次,对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端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示,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立德树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提及的高校根本任务,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中,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培养专业能力,更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其中,引导研究生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研究生培养中实现立德树人之路径
明确新时代立德树人的科学内涵和当前研究生培养中立德树人的重要性,探索立德树人的实现路径就是每一个研究生教学工作者必须认真思索的重要课题。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为谁培养人、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新观点新要求也为我们在研究生教育中践行立德树人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课堂教学不仅是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主要途径,也是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立德”的文化教育渠道。在研究生培养的专业课堂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等各个环节中,教师们必须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理念,为人师表,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平,除了培养研究生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也要注重研究生的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法治观念的养成,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从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角度全方位评价人才培养的效果。
总之,立德树人是教育的初心和使命,是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之选,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之选。我们在研究生教学中必须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不断培养出拥有强大精神力量和坚定民族品格的时代新人,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推动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
主讲人简介:胡向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刑事辩护研究院院长、鉴定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天山学者”。教育部公安技术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湖北省、武汉市特聘司法鉴定专家,教育部科技部司法鉴定技术应用与社会治理学科创新基地执行主任,武汉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国际刑事司法联盟执行理事长,中国反恐与地区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学会文检痕检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犯罪学会副会长,中国光谷网络数据安全与取证创新联盟副理事长,湖北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湖北省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反恐怖主义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次引进人才,新疆国际反恐研究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国际法庭科学学会会员,英国指纹学会会员,英国利兹大学留学生。
主要从事物证技术、侦查学方向的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获国家发明专利4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编译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犯罪现场分析》、《科学证据与杀人案件侦破》等专著4部,主/参编教材/专著/译著23本。主持《湖北省法律服务体系构建》草案、主持起草《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项目。2017年3月提案“加强对回收包装制假行为防控的力度”被中国政协全国委员会采纳。作为物证专家鉴定痕、文检物证3000余项,无错检;是著名“雷洋”案专案组指定现场分析专家。曾获“全国公安科技先进个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北省公安科技十杰”“湖北省省直机关优秀党员”“个人二等功”“湖北省优秀司法鉴定人”及黄冈中学“百年校庆、一百名人”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