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0年7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我校充分认识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本栏目聚焦我校博士研究生产生的对解决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具有较大理论价值、社会价值的原创性成果,充分发挥朋辈榜样力量,激励在校研究生增强创新能力、提升科研水平,加快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陈杰:公司开业自由对欧盟国际私法的影响
作者简介:陈杰,曾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国际私法方向),于2020年12月获法学博士学位,指导教师为刘仁山教授。2020-2021学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论文背景】欧盟的经济增长与繁荣,离不开公司的高效与灵活运营。构建公司跨境自由流动的法律框架,一直是“欧洲梦(European Dream)”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保障公司跨境自由流动的欧盟法律框架中,公司开业自由是贯穿其中的一条红线。无论是欧盟基础条约中对公司开业自由的坚持,还是欧盟为贯彻公司开业自由出台的各类指令与条例,抑或是欧洲法院对公司开业自由的解释与适用,均对公司的跨境自由流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作为民商事活动的重要主体,公司在欧盟境内的自由流动,也不可避免的加深法律效力的地域限制与公司跨境流动之间的矛盾。在法律选择领域,公司冲突法的统一,是实现公司跨境自由流动的必然要求。在跨境民事诉讼领域,公司的跨境自由流动无疑对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以及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产生影响。在跨境破产领域,公司的跨境自由流动不仅影响了破产案件管辖权的确定,还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欧盟破产程序条例中所倡导的避免挑选法院之原则。
【主要内容】本文选取“公司开业自由对欧盟国际私法的影响”为研究主题,内容涵盖两方面:一方面,以公司开业自由为视角,分析欧盟国际私法在具体领域受到的影响;另一方面,探讨欧盟国际私法可能对公司开业自由产生的制约,揭示欧盟国际私法维护欧盟社会政策的功能。进一步理清国际私法在欧盟多层级治理中的作用,以此对我国国际私法的发展有所启示。
【主要创新】
第一,研究角度新颖。本文侧重研究开业自由原则和欧盟国际私法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公司开业自由与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密切联系为切入点,以欧盟立法和成员国法院及欧洲法院的相关判例为素材,研究公司开业自由对欧盟国际私法的影响。
第二,研究结论对国内研究现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文章对该主题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前沿有较为全面的梳理,在公司准据法的确定方法以及跨境破产的国际合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充实了国内的相关研究。
第三,选题为我国国际私法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我国是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和坚定支持者,也是重要建设者和主要受益者。无论是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实施,还是“一带一路”的建设,均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在全球法律市场中,当昔日的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可能选项,如何扩大国内法的势力影响,就成为了各国立法者所面临的问题。欧盟的经验,为探索我国国际私法保障对外开放的功能,提出了具体方案。
研途心语
“我深怕自己并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于是我渐渐脱离凡尘,疏远世人,结果便是一任愤懑与羞恨日益助长内心那怯弱的自尊心。其实我哪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无非是害怕暴露自己才华不足之卑劣的恐惧和不肯刻苦用功的无耻之怠惰而已。”中岛敦在《山月记》中的这一段独白,便是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内心的真实写照,直击我的灵魂深处。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自信与自卑这两种矛盾的性格,以一种扭曲却并存的方式充盈着我的内心,我变得敏感与焦虑、拖延与逃避,逐渐迷失了初心。然而,当我走完这段旅程,种种消极情绪已逐渐消散,萦绕在我心头的,却只有两个主题:感恩与热爱。
感 恩
饮水思源谢恩师。幸得恩师刘仁山教授眷顾,将我收至门下。从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到海牙国际法学院暑期课程;从国际私法学会年会,到海峡两岸国际私法会议,在刘老师的指导与推荐下,我都有幸参与其中。在恩师的栽培下,我获得台北大学资助,赴台北大学交流学习;我还获得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赴意大利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实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恩师传给我的博士论文修改建议,从内容结构的调整到标点符号的修订,从行文的逻辑思路到英文的翻译校准,字字句句都凝结了他对我的谆谆教诲。恩师严谨的治学作风和高深的学术造诣,无时无刻不在激励着我!
感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导师组的全体老师。徐伟功教授、向在胜教授、粟烟涛副教授、钟丽副教授和黄志慧副教授等各位老师都对我的博士论文提出许多宝贵而细致的意见和建议。
感恩我的母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母校,馈赠我知识的力量;是母校,培养我创新的意识;是母校,塑造我独立的品格;也是母校,为我的人生筑起了宽广的平台!
热 爱
在我历经波折收到中南大的硕士录取通知书后,我便坚定了要攻读博士学位信念。然而,读博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容易。
也许是我的法学基础太过薄弱,我总是会被论文逼到绝境,“社交恐惧症”仿佛成了我的代名词,“重度拖延症”导致我半夜常常会被未完成的论文惊醒。种种迹象让我不禁怀疑自己,我到底适不适合读博士?我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
庆幸的是,我的身边有着众多鼓励、帮助我的老师、同学和家人。是他们,一次次安慰彷徨与不安的我,一次次开导自卑与怯懦的我。是他们,消除了我的自我怀疑与自我否定,使我能顺利完成学业。回想那些不眠之夜,最重要的,或许是我内心对国际法的那份热爱。这份热爱,就像星星之火,在老师、同学与家人们的温暖下,得以燎原。
“选择自己热爱的,热爱自己所选择的。”这是我与自己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