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制定工作即将展开,为便于教学管理,现就教学任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2年11月24日——12月8日
二、总体要求
(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以课程归属学院(即开课学院)为单位落实。
(二)各学院须严格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教学计划,如遇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安排开课任务,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变更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报研究生院审批。
(三)根据学校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纪律管理工作的要求,研究生院将对目前已设置的研究生课程进行清查。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于2022年12月15日前提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批表》(附件4),已于2019年及以后提交过教学大纲的课程,无需重复提交。其中,任课教师在选用备课教材时,应当坚持首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没有“马工程”重点教材的课程,应当优先选用国内优质教材。严把外文翻译教材使用关,科学审慎引进外文原版教材。对于未按时提交教学大纲的课程,将不予开课。
(四)建议各学院本着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控制课堂规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予合班。硕士课程人数大于60人、博士课程人数大于15人的专业课程可以进行拆班,学院可直接在系统中点选“拆班”来完成分班情况。
三、各类课程教学任务报送和下达流程
(一)公共必修课、部分学科基础课(跨学院)
1.公共必修课与学科基础课主要针对2022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院统一下发公共必修课与部分学科基础课(跨学院)的开课任务给有教学任务的学院,各学院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与学科基础课开课任务书》(附件2),在11月30日前将开课任务书、课程教学大纲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由导师组组长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102室),电子版通过OA反馈给研究生院刘桐、张景瑜;
3.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在系统内录入并安排公共必修课与部分学科基础课(跨学院)开课任务。
(二)公共选修课
研究生院已发布《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统筹安排在系统内录入并安排公共选修课开课任务。
(三)专业课、部分学科基础课(学院单独开设)
1.由各学院在“教学任务下达”界面下载各专业“开课任务书”并对照培养方案进行确认并下发各导师组。
2.各学院开设的学术型硕士专业课中,经导师组认定不适合外专业研究生跨专业选修的,请在“教学任务下达”界面“特别说明”栏录入不适合外专业研究生修读。
3.根据各导师组、任课教师要求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教学任务下达”界面进行录入,录入开课班级信息、任课教师和特别说明。为了满足2019级及以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跨学科选课,除确定不适合外专业研究生修读的,其他专业课的课程人数上限在保证本专业选课的基础上增加3人以上。
4.学院录入完毕提交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上课时间及地点。
5.学院单独开设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请于12月8日前录入系统。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由导师组组长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102室),电子版通过OA反馈给研究生院刘桐、张景瑜。
四、任课教师安排
(一)各学院在落实教师教学任务时,同一任课教师的研究生教学任务应注意与本科教育、继续教育等其他性质教学任务错开,以防发生冲突。
(二)如以“课程组”形式授课,请将授课教师一起录入系统。请各学院对于有2个及以上授课教师的课程在系统内标明主讲和辅讲教师,如培养单位不进行标注,系统默认第一授课老师为主讲老师。
(三)教师或学院如对上课时间、地点等有特殊要求,请写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任务下达”界面“特别说明”一栏。
五、教室安排
(一)所有研究生课程将统一安排至文添楼、文澴楼。
(二)确需使用学院语音室、实验室、机房的课程,请学院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将具体上课地点按照“教学楼+房间号”备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任务下达”界面“特别说明”一栏。
如有疑问请联系027-88386680。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计划变更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与学科基础课开课任务书.rar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选修课一览表.xls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