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9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盈发布时间:2025-06-24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拟于2025年9月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9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

(一)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规定,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方可申请毕业资格审核。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除满足以上毕业条件外,同时需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1〕10号)第十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号)第十一条相应的学术科研成果要求。

2.学院(中心)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拟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制定本单位审核工作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认定,确定毕业结果并公示。审核工作细则应包含审核流程和公示程序等。

(二)工作流程

本次毕业资格申请与审核工作将依托我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开展。全体拟申请于9月毕业(预计于12月份毕业学生勿提前申请)的研究生请于8月2224点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培养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申请”提交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详情参见附件3: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

博士研究生需要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登记”将代表性学术成果录入系统,提交给导师以及学院(中心)教学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培养管理-毕业资格审查-学生申请”导入审核通过的成果,提交毕业资格审核申请。(详情参见附件3: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

本次申请需完全满足学分要求和毕业资格论文要求。从本批次开始,不再接受硕士、博士附承诺书申请。

2.学院审核

各学院(中心)请于8月31日前完成9月毕业学生学分审核,并将博士毕业生代表性学术成果汇总表导出,召开各院(中心)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议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情况进行网络公示,在系统内将学院审核意见提交至研究生院。

3.学院材料报送

各学院(中心)请于9月5日17点前将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汇总表(含留学生)(学院公示用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院102,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胡盈、刘洁OA。


附件:附件1:学校制度文件.zip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代表性学术成果汇总表(含留学生)(学院公示用表).xls

附件3:学生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docx

附件4:管理端科研成果和毕业审查操作指南.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