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安排的精神,学校决定2012年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三天,为了做好放假前后的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至4月3日(星期二)的课,4月4(星期三)为清明节,国家法定假日,课不上不补。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