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校专家组评议,拟同意法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51个教工及培养单位项目作为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立项。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相关规定,对立项审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后。
意见受理部门: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386256
特此公示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2410
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查、校专家组评议,拟同意法学院等单位及个人的51个教工及培养单位项目作为我校2012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立项。现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22号)相关规定,对立项审查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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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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