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参加研究生暑期学校并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认定相应学分。 经学生本人申请,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以下68名学生参加我校及其它学校2012年研究生暑期学校,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学分。 培养办已在GMIS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为以上同学录入了成绩。请申请暑期学校学分认定的同学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看。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