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经费报销办法的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8浏览次数:2211

 

各学院(中心)、各项目责任人:

本次经批准立项的2012年度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立项资助经费已拨付到位,现就报销办法说明如下:

(一)项目责任人提供足额正规发票

1. 票据金额:一次性报清,硕士生900/项,博士生3000/项;

2. 票据类型:图书资料、打印复印(大额需附盖章的开支明细)、学术论文版面费、调研支出的火车票、汽车票(必须为成套往返);

3. 本人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

(二)硕士生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报销:

1. 项目负责人核对《报销单》与票面金额准确无误;

2. 集中到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登记,由秘书在报销单上签名,领取本学院的专项经费本;

3. 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部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现金;

4. 经费本及时送还研究生工作秘书,经费发放到各项目责任人。

(三)博士生个人办理报销:

1. 博士生持本人《专项经费报销单》、专项经费本,由本人导师在报销单上审核签字;

2. 博士生持经费本、已签字报销单到财务处报账科(中原楼一楼西侧)报销并领现金。

 

本次立项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优秀硕士论文培育项目的研究生立项通知书、导师立项通知书及项目专项经费本已发放到学院,报销时间由学院具体安排。

 

研究生实践与创新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报销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