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现将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元旦法定节假日,1月5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三),1月6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3日(星期四)。
1月1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假日课程不上不补。因1月5日、6日为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故1月2日(星期三)、1月3日(星期四)的课程分别改在1月7日(星期一)、1月8日(星期二)补上,上课节次及上课地点不变。
请各学院通知1月2日、1月3日有教学任务的老师,在元旦放假后及时补课。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