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价值的伦理内蕴及其实现机制
——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博导讲堂”第十七讲侧记
(通讯员 赵冰)“我们在当今这个风险社会如何生存、如何保住自己的生命和灵魂?这就是一个涉及到‘安全价值’的问题。”4月15日晚七点,我校哲学院博士生导师龚天平教授正在文澜107的讲台上深入浅出地讲述“安全价值的伦理内蕴及其实现机制”问题,讲座现场虚无空席。据了解,此次讲座由我校研究生院主办,哲学院承办,是“文澜博导讲堂”系列讲座的第十七讲。
“‘安全’本来是个国际关系学的概念,但为什么要从伦理学角度去思考呢?”龚天平教授指出,无论是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亦或是目前出现的H7N9禽流感等各种涉及到安全问题的现象都促使我们不得不将“安全”以及“安全价值”问题放在伦理学领域中去认真思考。此外,“安全”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伦理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也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研究。因此,龚教授从安全价值的伦理内蕴及其实现机制两个方面为大家细致地解读了伦理学角度的“安全”问题。
龚天平教授认为,异化感、焦虑感、不安感和风险感是当代社会人们所普遍具有的一种精神状态,而我们当今的社会则具有脆弱性,变成了一种风险社会。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科学技术引起的社会分工专业化和精细化使得人们不得不跨领域去学习各种知识。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学习是种负担,需要花费大量地时间、精力、物力和财力,由此人们也产生了焦虑感和不安感。除此之外,分工使得人们的需要与满足更依赖于他人,这也使得社会具有了脆弱性。二是现代社会本身就是一种风险社会。龚天平教授指出,当代社会面临着许多,而这些风险是世界性的风险,难以预测、无法防范。因此,人们迫切需要安全的保障。
那么安全价值的伦理意蕴是什么?龚教授指出,对安全的解释和分类多种多样,而政治学对这个词的解释为我们提供了两个很有用的维度,即在客观上有没有安全和主观上有没有安全感。而这两个维度分别对应的是伦理学中的两个概念——事实描述和价值判断。因此,安全是建立在事实描述上的价值判断,其归根结底是强调的是人的安全。从这个角度出发,安全价值的伦理意蕴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的反映。人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实现安全需要。其次,安全是尊重和敬畏生命的道德规范要求。安全是人的本性的对象反映,属于人际关系的范畴,反映的是人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敬重。最后,安全是对长期自由的信心。追求自由是人的目的和利益,而利益和目的的基本功能则是维持生命存在,因此选择安全体现了对自由的需求。此外,安全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它因利益而展现出一种时间维度(长期安全和短期安全)。因此寻求安全就是对未来自由的保障;但随着时间发展,人对安全的选择会趋向于保守,自由的意愿就会被抑制。
在理解了安全价值的伦理意蕴之后,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去实现安全价值就是另一个重要问题了。龚天平教授认为可以从政府机制、市场机制以及公民社会机制这三种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政府机制,即国家,通过提供制度与规则、形成机构把一切控制在非暴力限度之下,使冲突变得非个人化。与此同时,政府也需要将其职能缩小到一定范围之内,扮好“守夜人”的角色。市场机制则是通过交换和竞争来保证安全价值。买卖双方在这种机制下会将交换失败的原因归结于市场的匿名力量而不是对方的错误,这样一来就将冲突变得非个人化了;而竞争则会促进对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从而也保证了安全价值的实现。公民社会机制介于前两种机制之间,通过非政府、非盈利性组织来保证安全价值的实现。公民社会指的是一种突显每个个体的民主社会,强调的是公民的价值诉求和意愿。龚教授强调公民社会机制具有四大功能:第一,它填补了国家和市场机制所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第二,它减少了公权对私权的干预;第三,它减少了市场对社会的过度侵入;第四,它自带的自律专家系统通过提供信息咨询、实行监督的方式建立了社会信用体系。
“所以,这三种机制共同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场’,保证了安全价值的实现。”龚天平教授总结道。
最后,龚天平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的互动,气氛十分活跃。许多同学表示,龚天平教授睿智风趣、深入浅出地讲解方式让他们受益匪浅,课下也会通过龚教授所提供的思考角度,对“安全”问题进行进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