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公布了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名单,我校4名博士喜获录取。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鼓励博士生导师积极推介、博士研究生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研究生院筹集专项经费对上述4名同学及导师给予了配套资助。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指导教师 |
出访国家 |
出访学校 |
|
1 |
游琴 |
12216101005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王雨辰 |
美国 |
波士顿大学 |
|
2 |
万莎 |
11203013006 |
财政学 |
侯石安 |
美国 |
密歇根州立大学 |
|
3 |
赵青 |
12208038003 |
国际贸易学 |
张华容 |
美国 |
丹佛大学 |
|
4 |
郭威 |
12213067006 |
知识产权 |
彭学龙 |
德国 |
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 |
学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配套资助办法,参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博士生国际化联合培养工作的通知》()。
同时,我校2名应届硕士毕业生: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超、工商管理学院周文妍,也喜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的资助。
为使更多优秀研究生能够入选国家公派项目,请广大同学密切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 查询相关信息,积极做好外语学习、专业准备以及联络国外院校工作,并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参与申报。
【概况】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自2007年开始,旨在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为国家培养一批能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留学人员均被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我校国际交流部于每年3月开始启动申报工作。经学生报名、材料递交、学校筛选、推荐上报等程序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经教育部批准予以录取,录取结果于每年5月公布。国际交流部将具体负责项目的后期联络、领取通知书、疑难解答等相关工作。
【国家公派留学情况简介】
一、国家公派留学基本情况
国家公派留学是我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2013年国家计划公派留学人员共计18000人。其中公派留学计划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00人(含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2000人。
二、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公派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应用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都有公派名额。
三、资助范围
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如: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等)。具体资助项目、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
四、选派类别和一般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派留学申请条件
1、申请时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2、英语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
3、攻读博士申请者为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内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4、联合培养申请者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的证明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六、选拔办法
1、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中下旬。
3、申请办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www.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4、具体选拔办法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规定执行。
七、录取
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结果在每年5月份公布
八、申请提交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2)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5.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6.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7.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提交给受理机构审核并留存。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九、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派出单位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留学人员在外管理及回国服务工作。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
一、选拔标准
1.2013年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2500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一般为36-48个月。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2.三个“一流”: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
3. 申请人应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4.外语水平非常重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该考试一年两次,分别为6月和12月)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考试或面试达到拟留学单位的外语水平要求。
二、具体申请流程
我校国际交流部会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发布具体的工作通知,每年时间略有不同。本处以2013年申报流程为例说明: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3月20日之前 |
准备 |
1.认真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http://www.csc.edu.cn/),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并查询相关项目。 (留学委网站有相关的合作项目是通过外方学校的审核后直接发免学费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
3月20日 -4月5日 |
申请 |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报名。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我校国际交流部。(可参见每年同时期留学委和我校国际交流部的相关通知说明) |
4月-5月初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5月中下旬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特别说明:背景资料中【国家公派留学情况简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分别由游琴、高超同学收集整理,特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