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为什么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9浏览次数:1427

学术讲座:为什么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
——暨法学院献礼“65周年校庆”高端学术系列讲座 第五讲
 
讲座题目:《为什么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
主讲人:浙江大学法学院 钱弘道 教授

主持人:研究生院副院长 张德淼 教授

嘉宾:理论法学全体教师

地  点:
综合楼519室
讲座时间:2013年9月29日 14:30—16:30
主讲人简介:钱弘道,男,1964年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早稻田大学讲学访学,新世纪优秀人才。先后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学术年鉴》常务副主编、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副院长、教育部重大项目评审专家。获省部级奖若干项。主要著作有《为卢梭声辩》、《金融革命》、《弘道随想录》、《经济分析法学》、《中国法学何处去》、《英美法讲座》、《法律的经济分析》、《治道的选择》等。作为一名人文气质浓厚的学者,他于富阳山野中创办了融读书藏书与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弘道书院,成为创办当代新型私人书院、向农村进行“文化反哺”的典型代表。
 
主办:法学院、法学院法理学科、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