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武汉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武汉教育基地”)成立于2000年,由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和院属武汉地区六个研究所以及国家科学图书馆武汉分馆共同组成。作为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武汉教育基地以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为领导核心,依托中科院在汉六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承担区域性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组织、协调、引导职能,具体负责各培养单位联合层面的课程教学、信息宣传、学术交流、后勤保障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详见武汉教育基地网站:http://www.whedu.ac.cn)
武汉教育基地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一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学生组织管理岗位
(一)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武汉教育基地学生组织管理和相关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研究生会以及小洪山记者团、小洪山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社团;组织武汉教育基地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组织各研究所统一的招生宣传和就业指导;组织武汉教育基地各种学术交流、知识讲座、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撰写武汉教育基地新闻稿件;参与武汉教育基地网站的维护管理;参与“湖北省科研机构研究生教育联盟”秘书处日常事务;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教育、新闻、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4届毕业研究生);
2、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综合事务的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性格活泼开朗,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人事管理、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人事管理: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首次聘用采取项目聘用制,合同期一年(1个月试用期)。首次合同期满后,双方双向选择,表现优异者可纳入岗位管理,签订岗位聘用合同,随后可根据武汉分院相关规定转入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事业编制。
(二)工资:依据受聘人的资历和岗位性质,参照国家、湖北省和中国科学院的有关政策,根据武汉分院的有关规定,确定受聘人工资标准。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或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委托社会专门机构为受聘人建立社会基本保险,并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三、应聘事项
(一)报名要求: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并自愿到中科院武汉分院工作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其他能证明本人业务能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项目聘用人员应聘申请表》到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二)报名地点:武昌洪山侧路小洪山特1号中科院武汉分院行政楼404、401室,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组织人事处。
(三)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7608、027-87199315
Email:tdx@ms.whb.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