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建设,保证导师组经费合理使用,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点导师组经费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0]28号)和财务部
请各学院(中心)严格依照我校财务制度,对导师组经费使用进行合理规划与控制。导师组经费使用范围为:学科建设、教学研究、业务管理、导师组会议以及其他正当的日常活动开销。所发生的费用由导师组长和分管院长分别审核、签字后报销。
各学院(中心)应加强对导师组经费的管理,及时做好开支记录,监督经费使用情况,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各导师组应对经费使用情况写出年度书面报告,通过学院提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对违规者,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