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14年经济类管理类专任教师招聘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2浏览次数:2558

 

一、学校概况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59.69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生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黄石市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距省会城市武汉仅60公里,武黄高速公路运行时间为1个小时左右,即将开通的武汉城际铁路直达武汉运行时间为26分钟左右。

二、招聘人数:经济类、管理类博士研究生6-7名。

三、基本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四、服务年限

1、新进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2、高层次拔尖人才服务期限可面议。

五、相关待遇

1、人才引进费

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以下三类标准执行(所有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均只统计近五年数据,所有论文均只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1)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8万元、文科类5万元;

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经国家级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国家规划教材(25万字以上);

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者,提供安家费20—4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5万元、文科类3万元。

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经省级及以上出版社至少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1部教材(20万字以上);

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行业标准的制定。

3)其他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提供安家费5-20万元,具体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类 2万元、文科类1万元。

人才引进费原则上根据签约年限分三期支付,前期支付40%,中期支付30%,后期支付30%。如果购买住房的凭购房协议由主管校长审批可一次性支付。

2、对于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三级待遇对应给予绩效工资。

3、特殊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

4、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5、住房

根据引进的紧缺专业教授、博士和特别优秀人才的实际情况,可提供80平方米左右过渡房一套,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6、配偶安置

1)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满足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2)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达到第一、二类引进标准的,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3)新引进教授或博士,如其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4)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3年内评为副教授,其配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则予以安置工作;

5)新引进博士,如自进校工作5年内评为教授,其配偶符合聘任条件并能够胜任学校相应工作的,则予以安置工作。

 

热忱欢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或博士后来校任教,共创个人和湖北师范学院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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