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博导讲堂,张德淼教授重点从社会治理创新理论的提出与新发展、法治引导下我国社会治理创新的重点内容、社会治理中法治评估的重点问题,以及法治评估对社会治理创新的启示意义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与分析。
在讲到选题依据时,张教授解释到,新一轮改革面临大量社会问题,势必涉及制度更新,需要法治引领,且此轮改革更强调公平的理念,这同样需要法理上的价值反思。他表示,在当前面临包括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城镇化等一系列领域的社会问题与社会风险的背景下,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说明从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管理”到如今的“社会治理”,虽只一字之差,但体现了我国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一次重要创新。
关于法治引导下的社会治理创新,张教授从法治化模式、更加公开透明的治理方式和科学的体制机制等前提出发,着重分析了规范治理主体的权利与权力、权力与责任、理顺维权与维稳关系、树立法律权威与信仰、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等思路,并对以往的维稳治理模式提出反思。
随后,张教授通过展示最新的包括政府权力限制、根除腐败等因素在内的世界正义工程2014年的九大评估指数所涉领域,为大家详细解读了世界范围内法治评估的重点领域;并结合对中国首份法治GDP评估报告的分析,得出我国社会的法治建设,应该重点在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需下功夫“啃硬骨头”。
此外,张教授还总结了法治评估对社会治理创新的启示意义。他强调以主体多元与内容多元为特色,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应在法治的公正价值引领下,着力限权为民,推动社会法治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