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潘江展风华 经明行修育才英———访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汪军民教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30浏览次数:600

 

(文章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3年第3期,邓亚娇 彭幸)

 

编者按: 高才博学,仍孜孜不倦; 功绩卓著,仍和蔼可掬。初夏时节,我们如约采访了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 博士生导师汪军民教授。这位勤学不辍的学者,立地书橱,夙兴夜寐,不倦地深耕在法律、经济和管理等诸多领域; 这位学富五车的教授,苦心孤诣,别具匠心,贯通于社会科学等多个学科,建树累累; 这位平易近人的老师, 授业解惑,无声润物,无悔地培育着一届又一届的英才。

记者( 以下简称“记”) : 汪教授,您好! 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我们的采访。凭借深厚的学术功底和辉煌的科研成就,您于去年顺利地遴选为我校博士生导师。据我们了解,您已经出版了两本专著,并公开发表论文多篇,多次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您还主持及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的多个研究项目,那么,您能否与我们分享一下您在学术研究上的心得? 并就如何进行学术研究向广大研究生传授一些经验、提供一些建议呢?

汪教授( 以下简称“汪”) : 在我们学校的老师之中,我的经历算是比较特殊的,但不管具体的工作是什么,学术一直是我兴趣所在。工作以后,我于 89 年考上了人大的研究生,当时虽已改革开放,但邓小平同志还没有 南巡,市场经济的影响还不是很大,我当时的人生理想就是一心一意做学问。我的研究生专业是西方经济学,我对此很感兴趣,在读研究生期间,我也看了很多书籍( 我本科是学工科的) 92 年毕业以后,在大学里还教了 几年的书。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下海了,去了深圳的一个国企做了财务处长。当时我 27 岁,很怕会计,觉 得很难,搞不懂,但同时也发现,在企业中如果不懂会计,你就没有办法工作。于是我就自学会计,并通过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考试。考试通过以后我觉得很兴奋,于是见证就考,这样,通过考证这种方式我学到了 很多知识。同时,我又是老师出身,考完一个证书后,我就去给需要考取相关证书的人上课、做辅导,通过讲课这种方式我又把自学的知识进一步牢固化了。这段时间里,我主要的经历就是在企业做实务,从基层一直做到 财务处长,再到总会计师这个职位。这个经历给我的影响是很大的。同时,我也在不断地学习,我买了很多书籍也看了很多书籍。当时,我的学历是硕士,但我辅导班里的很多学生却是博士,我一直也想攻读博士。后来 考取了武汉大学和重庆大学的博士,对于博士的专业我也很犹豫,后来就想,因为我主要是要研究资本,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础我是有的,所以我就选择报考了武汉大学的民商法博士和重庆大学的管理学博士。脱产读博 士期间,也包括以后来我们学校读博士后期间,我开始系统地研究法学问题。在我的整个知识结构中,我觉得法学很重要,特别是我研究资本市场这一块,法律少不了,我之前没有系统地学过,我想读博士的时候能够系统 地学习,让我的视野更开阔。我觉得每个人在每个阶段都应该有自己的规划,职业上的规划,知识结构完善上的规划,并同时考虑社会的需要。当我再回到学校的时候,我发现学校有很大的变化: 一是招生扩大了,二是对 大学的教授的要求提高了。这也更加的激发了我对学术的热情和兴趣。我个人认为做学问,首先是要有兴趣。只要有兴趣就一定能取得成绩,只不过这个成绩有大有小。其次就是要有理想与目标。同时目标树立以后,要对目标进行分解,将目标具体化,其实这也是企业管理的思路。第

三是要坚持,真正地沉得住心来,要认真地去思考问题,研究社会,分析问题,同时注意与别人的沟通,注重思维 的碰撞,形成自己的成果。

: 我们留意到,您既是武汉大学的法学博士,又是我们学校的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还是重庆大学的管理学博士,您主讲的学科包括了民商法学、会计学、经济学三大学科的大部分主要核心课程,您的研究方向也不仅仅局限于法学,还包括了法经济学等领域。您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那么,能否请您给我们分享一下您跨学科、跨专业研究的经验,以及您认为我们研究生应该怎么进行跨学科、跨专业研究?

: 个人认为,我们学校是比较适合进行跨学科研究的,我们学校的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都是比较有优势的学科。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中,即使你不上这门课程,但是因为你的同学中有其他专业的学生,他们会去探讨 他们专业的问题,你在其中也会受到感染的。由于社会现象的错综复杂,若仅站在某一个学科的角度分析某些社会问题,就容易产生偏颇,我们在思考、研究问题时,不妨换一个角度看问题,以求较为全面地分析问题。既然社会的复杂性需要我们多视角多学科地研究问题,那么,对于个人而言,就应当将自己的兴趣和社会的需要进行对接,建立相对复合的知识结构。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树立自己的目标。有些同学认为跨学科进行研究会很难,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叫《中国合伙人》,电影告诉年轻人,主人公创业的困难,以及如何解决这些困难并取得成功。对年轻人来说,我们要思考并借鉴。我觉得电影很真实,也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做任何事要想成功,就要有一个目标,并逐步进行规划。电影里面有一句台词“自信很重 要”,我觉得很有道理。现在年轻人普遍缺乏的就是自信,我自己的女儿也是这样的。我是看着她长大的,一直都很好,为什么到了这个年龄阶段就不自信呢? 是因为社会的竞争太激烈了。但是,不管怎样我觉得人要有自 信的状态,不管结果怎样,要相信未来,相信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目标。每个人要有一个想法,要有梦,要去构造将来,同时也要有踏实做事的精神。遇到困难要有去战胜它的勇气和毅力。所有成功的取得都 是通过艰辛的努力,有困难才是正常的。跨学科研究也是这样的。

: 近年来,您的主要研究领域之一是农村土地制度,您申报的课题《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问题研究》获得了 2011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立项。在您的专著与很多论文中也体现了这一主题。那么,能否请您谈一下,城镇化与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关系,以及您对我国现存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看法?

: 我涉足这个领域差不多十年了,我的两篇博士论文写的也是土地方面的问题。这个领域也是多学科交叉的领域,无论经济学,法学还是管理学,在这个领域都有交叉。在研究这一领域时,我也收集了很多资料,并 将从古到今的文献资料看了一遍,对这个领域非常感兴趣。同时,在 11 年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时候,我选 择了“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问题研究”这一选题,当时还没有城镇化这个提法,没有像现在这样有影响。我这儿有一套书,叫《美国通史》,我特别留意这套书里关于美国独立战争前后到上个世纪末的这段历史,这段历史是关于美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历史,我国现在也正处于这个阶段。申报课题时我觉得城镇化对于我们国家的土地制度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所以就选择了这一选题。这两年来也一直带着我的研究生对这一选题进行了研究。

城镇化与建设用地的关系是很明显的,在土地资源稀缺的前提下,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客观上要求更多的农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 另一方面,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必须严格限制农用地向非农用地转化的速度和规 模。这一矛盾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突出。同时,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有很多的农民要到城镇,比如说小县城去居住,这对农村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说农地的影响,农村集体组织的影响。我有 一个观点,就是农村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但最核心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农村的土地问题,是农村的立足之本。二是农村组织的问题。进入现代社会我们要思考,我们还能不能停留在过去的组织状态? 改革开放的时候为 什么要分田到户呢? 当时最核心的问题是吃大锅饭,完全平均主义,大家都没有积极性,分田到户是一个“改革”,是一个“变”,但怎么变呢? 可以探索一种组织形式,把农民的利益反映出来。农民利益为什么受到侵害 呢? 实质上就是缺乏一个组织的保护。现在农村虽然有组织,有村民小组,有村委会,但村委会并非真正的组织。同时我们也可以看看成功的,比如江苏的华西村,建立了有效的组织形式,所有人的利益都得到了很好的 保护。土地从用途上来说,有农地,宅基地,其他集设建设用地。现在农地变为非农地的制度是有一定问题的。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在城镇化过程中是首当其冲要考虑的问题。城镇化会引起农地的非农化,我们要探索规 律,在城镇化的背景下,我们去研究土地资源或者土地权利的配置。我们国家现在有一部法律叫做《土地管理法》,虽然我们国家现在有《物权法》,但其是按大陆法系设计的一部法律,关于集体建设用地的问题没有规定。

《土地管理法》到目前为止已经实施多年而没有修订,在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问题。还有两大法律,一个是经济 法,一个是民商法,如何将两法对接起来,并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 您最近的研究兴趣之一是资本市场,您曾在文澜大讲堂之名家讲坛上为我校研究生做了一场名为“资本市场中法律与会计的融合”的讲座。那么能否请您谈一谈,什么是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与法学,尤其是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的关系? 以及法学专业的学生若想进入资本市场研究或工作,应当储备哪些方面的知识?

: 资本市场简单地说是相对于货币市场而言的。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市场分为两类,一类是要素市场,一类是产品市场。要素市场进行细分,有劳动市场,资本市场和土地市场。我们这里所言的资本市场是特 指,和西方经济学中的资本市场不是一个概念。自从货币介入经济以后,就对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到了现在,虽然资本不能取代货币,但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货币起着的是一个基础性的作用,货币对经济的作 用是无处不在的。而资本起着的是一个决定性或是说是关键性的作用。

国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资本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从无到有,再发展到多层次的市场。国家能够 成为第二大的经济体,能够有七十多家企业进入世界 500 强,其中就有资本的重要作用。资本市场是一个特殊 的市场,从狭义上来说,是一个发行股票、债券、金融衍生工具并进行交易的市场。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是,实体经济是基础,资本市场在这个基础之上运作并发挥作用,如果没有实体经济做支撑,资本市场就是空 的,从微观来看,一个企业要做大做强也是要以产品和服务为基础,同时利用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有一个特殊性就在于它的复合性,从事资本市场的相关工作要求我们要有复合性的专业知识,在 学校里,无论你是学会计、法律、经济还是金融,我们常常是以一个学科为主。但当我们走入社会以后,从事这类高端的职业就必须要准备好复合性的知识结构。我在我们国家的投资银行,也就是证券公司,工作过一段时 间,发现了一个问题,无论是清华北大或是留学归来的高材生都需要从头完善知识结构,若你本身是学经济的,你还需要学习法律,会计; 你本身是学会计,你还需要学习法律; 你本是学法律的你还需要学习金融和会计。这个领域所有的工作都是带有复合性的,你不具备这些知识你就不能工作。以 IPO 为例,一个企业要做成上市公 司,你首先要判断这个行业,然后是这企业的管理,财务状况,有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你要设计一个方案,为其服务,解决其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复合性的问题。比如注册资本不足,怎么去进行置换? 财务上应 该怎样处理? 法律是合不合法? 工商局认不认可? 每一个问题都是融合了很多领域的知识,这就需要我们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要想从事资本市场我们必须准备好自己的知识结构。我要求我的学生要学习会计,会计是商业的语言,你不懂这个语言你就无法和别人交流沟通和进行管理。我现在正在研究的 一个问题是关于企业家的财富管理,所谓企业家的财富管理,我认为主要是两大块的内容: 一是从管理的目标 来看,财富要安全,要想安全就要看法律。要把涉及到这一问题的所有法律知识揉合在一起,并分解为主体,行 为( 筹资行为,投资行为和经营行为) ,权利( 涉及诉讼法) ,责任等几大块。二是财富的保值增值。财富在会计 上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资本怎样去运作? 这些内容一经梳理,即表现为财务,法务和税务。

: 据我们了解,您最近两年也在研究哲学,阅览了很多东西方哲学的经典著作。那么,能否请您谈谈,您觉得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如法学,经济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非哲学专业的研究生是否有必要涉猎哲学方面的著作?

: 严格来说,我现在还不敢说在哲学上有什么研究,只能说还是一个小学生。不过我也有我的目标,通过自学,我领悟到了哲学的深奥。这三年,我看了很多哲学方面的著作,觉得从做学术方面来说,尤其是当我们研 究社会问题时,哲学是我们必须去深入了解的一个领域。我们可以把哲学分为三大块,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哲学,当然这也是有争论的。现在的哲学已经应用到了方方面面,甚至包括企业的管理,很多企业 都在办哲学班,国学班。这三块内容,我个人觉得都是有必要要学习的,不能只学一个方面,比如中国古代哲学,里面有一部分是落后的东西,但也有一定的进步性,西方哲学也是一样。我们的知识结构中除了专业知识 以外,还要有思想性的内容,这是相辅相成的。专业性的知识和哲学相结合才有思想的深度,才能真正形成自己的东西。哲学的思想是千年的沉淀,我们要去学习他,了解他。学习哲学,学会思辨,善于总结,就不会显得 肤浅。哲学不仅仅是方法论,它渗透到人的整个思想体系中,对人整个思维模式都有很大的影响。

: 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这也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加强研究生与导师的交流是促进两者互动关系的关键一环。您作为教授、博士生导师,能否谈谈应该如何增进研究生与导师间的交流,以构建研究生与导师关系的理想模式? 您觉得研究生在与导师的互动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

: 首先,作为大学的教授,我的任务有两项,即科研和教学。但我的目标最终应是培养人才,而不是发表论文,做科研也是为培养人才服务的。培养人才是第一位的,而做科研是第二位的。我对自己的评价是这样 的,从目前来看,我认为我做得还是不够,离我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我认为一个优秀的教授,与学生的关系首先是要把学生当朋友。我喜欢年轻人,我也是比较好相处的一个人。如果我只是自己的科研很厉害,对自己 的学生完全不理不睬,我觉得我是不称职的。但培养学生并不意味着要天天和学生在一起,我要用我的言行和我的思想去影响他,去感染他,告诉他人生应该怎么走,事情应该怎样处理,怎样去对待事,对待人,我虽然没讲 这方面的课程,但是这些都会从一些细节体现出来。

其次,就是只要是学生,不管认识与否,我都会给他们提供需要的帮助。学生都是需要帮助的,我也曾是学 生,能体会学生的心情。所以只要是学生向我请教,即使是再忙我也要答复他们。当然学生有不对的地方,这需要调教和引导。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我比较喜欢有志向有理想的学生,学生就像自己的小孩。我对学 生不求回报,尽我的全力培养他,引导他走上一条成才的道路。

: 您的理论研究成绩斐然,同时又具有十分丰富的实务经验,拥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资格。曾担任上市公司财务处长、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职务,曾 在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任执行董事等职务。熟悉资本市场运作规则、制度和法规,精通上市公司法律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准则。那么能否请您谈一谈,您是怎么看待理论研究与实务经验的关系? 研究生特别是倾向于以后从事理论研究工作的学生应该怎么对待实务,怎么对待实践?

: 对待实务上中国和美国有很大的不同。美国大学里的老师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从社会上来的,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可能在一个大学呆一辈子的,比如有的教授今天在斯坦福大学,过几年就去了哈佛大学,再过几年又 去了普列斯顿大学。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文化和氛围,可以相互学习,提升。我们国家没有做到这点,大部分的老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其实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应用,就是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我们现在的 状况是,研究成果通常不能转化为生产力,而企业需要的技术又得不到提供。但是,目前的这一状况也在慢慢地发生改变。中国将来经济发展的主流将会是通过技术创新而不是劳动力的低成本。技术创新哪里来呢? 要 靠企业,企业是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一个主体,我们也需要投入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将我们的学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我国的挂职制度主要局限于去党政机关,但比如会计专业的教授,明显更适合于去国企,挂职副总经理或 者财务总监。实务性专业的性质决定了你要去实务工作部门,去了解社会,特别是我们搞应用性学科的,一定要以实务为基础。我现在有一个优势就是在商界和学术界一直走动,将商界的东西带到学术界来,同时把学术 界的东西带去商界,提升自己。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一直致力于为广大研究生提供一个优质的学术交流平台,虽然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关注中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仍有许多不足之处,请问您是如何评价我们《研究生学报》的? 您能否对我们未来的发展提出一些宝贵建议?

: 我觉得《研究生学报》很不错,学术的层次也很高,我对办刊物没有什么经验,我只说说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学报已经具备了一个学术刊物的基本要素,但做任何事情都应以一种创新的角度,我相信你们也看了其 他的刊物,要研究别人,同时形成自己的特色。你们要思考,寻找自己的创新点,比如除了发表文章,刊物还可以设立栏目或是专题反映学术动态等信息。从版面的安排来看也要有特色,比如除了本来的板块以外,可以再 加一个特色的板块,比如交叉研究的板块。另一方面,你们一定要自信,坚持。很多刊物最开始也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始终保持自己所发表文章的创新性和高质量,慢慢地就会得到大家的认可,被别人接受。

 

汪军民教授简介

汪军民,男,湖北云梦人,1964 6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武汉大学法学 博士、重庆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 注册资产评估师等资格。曾担任上市公司财务处长、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职务,曾在证券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任执行董事等职务。熟悉资本市场运作规则、制度和法规,精通上市公司法律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准则。 具有 20 年高校、EMBAMBA 等教学、培训经验,主讲民商法学、会计学、经济学三大学科大部分主要核心课程。研究兴趣和方向主要为: 土地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法经济学,主持、参与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研究项目。

 

一、代表性著作

1.《中国农地制度的立法基础与路径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

2.《土地权利配置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年版。

二、代表性学术论文

1.《国内外法经济学研究述评》,载《国外社会科学》2009 年第4 期。

2.《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载《人民日报内参》2009 年第4 期。

3.《论美国毒物致害侵权责任的特殊免责抗辩及对我国产品责任的法的启示》,载《环球法律评论》2008

6 期。

4.《论土地管理中的价值标准》,载《中国行政管理》2008 年第3 期。

5.《土地利用制度的法经济学思考》,载《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年第3 期。

6.《土地用益物权流转的动力机制分析》,载《经济管理》2007 年第20 期。

7.《论土地征用的经济理由与征用目的》,载《理论月刊》2007 年第7 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配置的法经济学分析》,载《经济科学》2007 年第4 期。

8.《论财产权配置的法经济学原理》,载《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 年第4 期。

9.《农用地与建设用地之间利用权配置分析》,载《经济评论》2007 年第4 期。

10.《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础: 法定资本制》,载《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年第3 期。

11.《论法经济学建立的法理学基础》,载《江汉论坛》2007 年第3 期。

12.《物权法调整对象的立法思考》,载《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年第2 期。

13.《对我国三次土地制度变革的再认识》,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 年第1 期。

14. On the Distribution of Usufructuary ights: Objectives and PrinciplesChina Legal Science 2006.

15.《论罗马法与日耳曼法中土地制度的差异与统一》,载《理论月刊》2006 年第12 期。

16.《论法经济学建立的经济学基础》,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 年第6 期。

17.《宅基地使用权立法问题探讨》,载《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年第5 期。

三、主要研究课题

1. 主持2011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问题研究》( 批准号:11BFX063)

2. 主持2007 年司法部一般项目: 《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障研究》( 批准号: 07SFB2029)

3. 主持2008 年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 《中国土地制度的绩效研究》( 课题号: 20080440977)

4. 主持2009 年中国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 《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法律问题研究》( 课题号:200902465)

5. 参与2005 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 《农村土地问题立法研究》( 批准号: 05JZD0005)

6. 参与2009 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投标项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实现形式》( 批准号:09ZD043) ,任子课题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