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澜博导讲堂”第一五四讲成功举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3浏览次数:216

 

(通讯员:杨柳、路静)2015512日晚,由校研究生院主办、财政税务学院承办的“文澜博导讲堂”第一五四讲在文泉楼北403会议室精彩开讲。本次讲堂的主讲嘉宾是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的刘京焕教授。他以“中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为主题为广大学子作了一场精彩的演讲。

刘京焕教授主要从中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以及中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思考三个部分进行了阐述。首先,刘教授认为,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三次改革,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到分级预算管理体制,再到1994年至今的分税管理体制各有自己的目标。同时刘教授指出现行体制存在四个主要问题:第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随意性大,缺乏法律稳固性,刘教授认为这并不是分税制度本身的问题,也不是在内部可以解决的问题,需要通过更高层次的立法规范;第二,中央与地方责权不明,其根源在于政府职责范围的边界不明晰;第三,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力与支出责任不对称,其实这种不对称在体制设计时就已经存在;第四,地区间财力严重失衡,纵向和横向都缺乏公平。其次,刘教授指出了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他认为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短期内不可能到位,目前的改革应该坚持六条原则:第一,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二,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第三,兼顾效率与公平;第四,统筹当前与长远利益;第五,坚持总体设计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第六,坚持协同推进财税与其他改革。最后,刘教授结合体制改革的环境与条件说明和体制改革的目标提出了改革路径的总体构想:一是研究出较为明确、稳定的政府事权清单,并分成中央事权、地方事权和共有事权;二是按照行政区划对我国各地区进行经济评级,或者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分类;三是对地方财力和支出责任进行匹配;四是对于中央不参与分税的地区,如果预算仍有经常性赤字,则通过一般转移支付来解决。

刘京焕教授为在场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内容详实、案例丰富的学术讲座,赢得了同学们的高度认同和阵阵掌声。最后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本期文澜大讲堂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