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二期拨款报销正式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13浏览次数:1946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二期拨款已拨付到位,现就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二期拨款基本情况

    本次拨款包含5大类项目,即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及教工在建课题结项”资助经费拨款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在建项目结项”资助经费拨款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立项”资助经费拨款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硕士生实践创新竞赛项目立项”资助经费拨款2015年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配套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经费拨款。(具体拨款情况参见附件1

二、资助经费发放及使用方式

1.拨款方式:本次拨款中,硕士研究生相关项目资助经费将划拨至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的账户、博士研究生相关项目资助经费将划拨至由“导师”负责的账户、教工相关项目资助经费将划拨至由本人负责的账户。

2.经费代码查询:经费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系统查询经费代码。

3.经费报销:研究生相关项目报销请以班级为单位,在项目负责人处查询财务报销的经费代码,然后凭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2),经费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教工相关项目报销由教工个人办理

4.经费期限: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本次二期拨款资助经费需于20151130前使用完毕,否则,未报销资金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项目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

 1.本期资助经费来源分为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学校研究生创新教育经费。

2.基本科研业务费与研究生创新教育经费可开支项目包括(1)图书资料费;(2)国内调查研究的差旅费用(注:国际差旅费不能开支);(3)低值耗材购置费;(4)复印打印费;(5)专家咨询费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费用。

3.比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本课题科研无关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3

 附件1:.rar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