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三期拨款报销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1浏览次数:1344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期拨款已拨付到位,现就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期拨款基本情况

    本次拨款包含2大类项目,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博士研究生重点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拨款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硕士生实践创新课题(竞赛类)项目”结项拨款。(具体拨款情况参见附件1

二、资助经费发放及使用方式

1.拨款方式:资助经费将划拨至相关学院以“214”开头的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以“214”开头的硕士生实践创新项目账户,经费负责人为“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2.经费代码查询:经费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系统查询经费代码。

3.经费报销:研究生相关项目报销请以班级为单位,在项目负责人处查询财务报销的经费代码,然后凭实际发生的正规票据,填写专项经费报销单(见附件2),经费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4.经费期限: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本次期拨款资助经费需于2015年1220日前使用完毕,否则,未报销资金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项目经费的使用许可范围

研究生创新教育经费可开支项目包括(1)图书资料费;(2)国内调查研究的差旅费用(注:国际差旅费不能开支);(3)低值耗材购置费;(4)复印打印费;(5)专家咨询费等与项目研究相关的费用。

3.比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本课题科研无关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研究生院

                                        2015年1210

 附件1.rar附件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