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0-18周)课堂期末考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0浏览次数:1522

各位考生:

  本学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0-18)课堂的期末考试安排于十八周周四(1月14日)晚18:00-20:00在文添楼进行。请各位考生携带个人有效证件,按照附件里的考场安排按时参加期末考试,并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规章制度。

 特此通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12月26日

 硕士十八周考1.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