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政字〔2015〕15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我校所有博士点和硕士点自2015年7月14日起统一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结合《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目的是诊断论文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期进一步修改与完善。
(二)工作应在论文检测工作开始前全部完成,即上半年的预答辩工作应在3月上旬前、下半年的应在9月上旬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最迟应在盲评工作开始前完成。
(三)组成人员可以由校内外3-5位同行专家组成,其程序与正式答辩相同,且选自校内本导师组的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一。
(四)工作应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
(五)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交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
三、工作说明:
(一)材料要求:
1.各单位应提前两个月向研究生院提交预答辩工作计划,并领取《预答辩记录本》。
2.各单位应向研究生院提交《预答辩记录表》,待审核完毕后方可提交本单位申请答辩名单。
3.《预答辩记录本》与《答辩记录本》共同归入学位档案。
(二)2016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应于3月11日完成。
已经完成预答辩工作的学院,学位论文盲评材料应于3月11日下午4: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因特殊原因,未进行预答辩的学院或专业,需在3月14日前进行预答辩。该学院或专业的学位论文盲评材料(含《预答辩记录表》)最迟应在3月14日下午4:00前提交研究生院。
(三)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32 号)第四条规定,留学研究生的培养遵循“与中国研究生趋同化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和国际教育学院应及时通知相关留学研究生遵守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程序。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