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友爱助人、立志成才,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在我校设立“中行奖学金”。现将2016年“中行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在校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和全日制普通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奖励名额共6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8名,本科生42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三、推荐计划 各学院(中心)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候选人。 四、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有在校创业经历或者创业项目,或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或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如见义勇为等)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 3、有不及格记录者; 4、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五)本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本次中行奖学金。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院(中心)提交《中行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成绩单、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各学院(中心)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初审,根据分配指标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 (三)各学院(中心)请于11月21日前将《2016年中行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中行奖学金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复印件分别报送学工部、研工部,电子版同步发送。联系人:学工部 赵晓(文潭楼203,电话:88386782);研工部 黄雯(研究生院104,电话:88386550)。 (四)学工部、研工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确定“中行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