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负责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等招生咨询、报名考务和复试录取、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招生宣传、接收推免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
2.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组织完成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计划等)。
3.负责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考点考务工作。
4.负责组织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工作。
5.负责制定博士、硕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博士、硕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负责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及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7.负责博士、硕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工作及报名资格审查等。
8.负责博士、硕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
9.负责展博士、硕士、港澳台研究生复试、调剂等工作。
10.负责审核确定及公布拟录取博士、硕士、港澳台研究生名单,完成各类定向协议签订等。
11.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12.完成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27-88386706